北京取保候审:法律角度与社会责任
北京市公安局日前通报了一起因涉嫌非法集资罪而被刑事拘留的案件,引发舆论关注。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过程中申请离开北京居住地回家乡探亲等原因遭到拒绝,并且要求每周到当地派出所签到。这种情况是否合理?我们从法律和社会责任两个角度来看待此问题。
首先,在法律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可能逃匿或者以其他方式影响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被告人”,可以采用限制其自由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其中之一,在该措施下,被告人不需要羁押在监狱中等待庭审结果,但必须接受有关机构指定场所(如家庭)进行守卫检查,并不能随意外出旅游等行为。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则将面临重新收押并加重惩处。
那么针对上述案例情况来说呢?虽然“去年春节期间还未爆发新冠肺炎时”的旅游需求大增无可厚非,“签证即使办好也只能成为空头支票”更是令人心生失落;但从全民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经济领域违纪违规行为考虑,“毕竟天下没有白吃午餐”。同时,在司法实践上,《最高院 最高检 关于办理 集资诈骗 制售假币 犯罪 案件 适用量刑标准 的解释》明确表示:“集资诈骗目标广泛性质恶劣造成巨额损失应按特别重大处理。”可见本次事件尚未结束真相调查及裁决后果均值得持续观察与警示。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思考一个更深入的话题——作为现代文明社区里组成员之一 ,私募基金管理团体是否已充分承认自己具备客观职业道德义务,并主张积极参与服务着整个中国投融界?
2015 年初发布 实施数字化 百万美元级数据 表达式 投放时间点 哄抬操盘手段 真能配套成功停牌复牌操作技术 和 不良信息 相结合运作 孰轻孰重就足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