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法院需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规则和要求呢?
首先,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谁主张什么就举证”。也就是说,在一场官司里面,如果甲方声称乙方欠款未还,则由甲方出示相应借条或者收付款凭证等文件来支持自己所述。
其次,在提交了全部或部分书面材料后,双方可以选择口头陈述以及质证对手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提交、举出某项物品作为案件涉及标的之一时,并能够说明理由,则该物品不能作为本案标准计算。
最后,在确认各种形式上交给公检法机关处理和存储数据真实性问题时,请注意:1.电子签名;2.网络传输安全;3.可靠第三机构备份存储记录保存状况并报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