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证据是最为关键的元素之一。往往一个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条能够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那么什么是证据链条呢?
首先,在法庭上承认作为“真实”的只有直接来自于目击者或当事人口供、书面记录等物质性佐证,这些都称之为直接犯罪现场和行径表明出来的“原始”材料。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时间距离过远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获得足以支持单独成立指控所必需量级要求(如标准确定),就需要通过间接方法收集并分析各种与本次事件相关联数据信息进行推断和假设验证,并将其形成连续组合、互相印衬映射而构建起具备说服力评估总结效应体系——也就是我们常说到了 “ 诉讼风险 ” 。
值得注意:对某个特定案子全部技术手段工具及管辖范围内捕获并经压缩处理后储存详尽资料统计结果给出全方位概括描述时候会存在差异, 其意义取向又容易被误解甚至武断地引发舆论恶化;同时审理程序还应遵守依赖规则即使所有防错机制均已生效但未形成有效办公流程管理约束还可能产生漏洞问题.
因此在采用科学方式获取到充分说明客观性正当性涉及法院裁判权重基础前提条件下,请确保以下两点:
- 找寻正确途径;
- 确信你知道仅靠当前可以使用资源不能填满空白。
如果以上两点没有达到,则该项调查行动无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