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法治在行动
近日,一则关于北京某企业高管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悉,该企业高管已经被警方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配合调查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
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正司法的基础之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不能逮捕但有可能销毁、伪造证据或者脱逃等情况时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案件可以执行监视居住、不得离开指定地点等强制措施。”这也就是所谓“取保候审”。
相较于其他形式的羁押手段,“取保候审”的最大特点在于:既能够有效地约束犯罪嫌疑人,在确保必要程序下又尽量减少对个体自由权利产生影响。同时还可有效防止相关证据灭失以及避免出现干扰司法活动甚至网络上舆论过度解读事件而导致社会恶性反应。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无罪推定原则”始终贯穿整个中国刑事诉讼实践中(即除非有足够证明表明一个人与某种违禁行为存在联系,否则他将被认为"没有任何责任"),但仍需加紧完善各项预防滥用及误用限制个体权力程序与标准化操作流程以期达到更好平衡康复架构.
总结来看,《宣传教育》杂志曾发文指出:"处理问题从根本上说都必须站在坚持和深化改革推向前面,并围着'四服两公开'营造更多支撑优秀建设核心价值观氛围." 今天我们见到了北京打击职务犯罪胜利展示给我们普通老百姓检察系统正在秋后算账. "当你耸立山巅俨如王侯时,请记得风霜雨雾皆是您历劫洗礼;当你鹰击长空挺拔登场时,请铭记奋勇亮剑乘风御马.". 法治映射民意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