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证据规则及其适用
刑事案件中,有些证据可以被采纳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而另一些则不能。这种区别是基于一系列严格规定和标准制度下形成的。
- 排除非法获得证据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使用通过违反法律程序或者欺骗等手段获取到的证词、物品等作为审理结果。即使这样做能够有效地协助调查破案,也必须排除。
- 按程序收集固定现场直接相关物品原则
发生重大暴力事件时,在保障安全和控制局面后应立即对现场进行勘验,并按要求拍摄录像留存记录;同时还需要尽快将涉嫌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加以询问并搜查身体及所持财物。
- 避免盲目扩散与过分泄露信息原则
司法部门工作人员需遵守职业道德,在开展工作时注意保密、防止泄露取得知识产权资料 法庭文件 法院裁决书 等 可导致未来相似类案引起更多争议甚至无利可图 的内容;但当确实存在社会公共利益因素支配着该项任务执行进程,则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如紧急状态)向外界抛出合理比例范围内信息信号
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我国刑事领域最具代表性、最常见应用技术性指南之一——《中国检察》杂志曾经专题报道此类问题并呼吁广大民众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化水平 ,增强风险意识与行动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