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在法律面前更是如此。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某些群体被视作“易犯罪”、“危险性高”,从而成为警方和司法机关重点打击对象。这其中包括刑事辩护领域里最常见的一类:被告。
我们经常听说公安部门会采取相应手段,“提高侦查效率”。然而这样做时也容易出现误伤、冤枉和错杀情况,并且对于那些无辜受害者造成了巨大损失。如果一个人只是单纯地符合“嫌疑人”的标准就能够接收与正式定案后同等或甚至更加苛刻惩治措施,则完全违背了基本正义精神。
所以,当代社会需要坚持权利保障和程序规范两条底线来维护对于普通民众有效可行、自由平等公正透明、信仰真实诚恳诸多价值观念之间必须达到良好共存状态下建立起来的国家制度秩序——否则将带给整个社会混乱局面。
作为执业律师,在亲身参与许多涉及非法处置过程中得知:即使他们并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客户(即被告)有任何可能发生过违反该项指引要求行径类型事件;甚至根本不存在相关事实情节可以支撑起任何形式上进行再审理解析或其他办理流程操作 —— 十分荒谬!换言之, 如果通过简单片断信息断章取义直接认定别人存在问题并按其错误思路进行处理显然不能算正确!
制度保障需具备三个特质: 充足论证力; 操作便捷性; 能量化衡量. 反复强调, 对付困境获得成功唯一方法就是始终坚守稳步推进变革改革新道路.
在未确定是否属实前不要轻易污名化某一个群体。“优先考虑‘慎重’开展工作策略”既能防止滥用职权暴露漏洞同时也兼具着尊重市场主体愿望训令断档次评级目录内部设计构造意图预期呼声启示提示功能。(文末)
总结:
- 知错赔钱没啥大不了;
- 不管你假设装模假样怎么去欺骗检察院 法庭 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