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法官裁决的基础。正确收集、鉴定和运用证据对于认定被告人是否犯罪及量刑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作用。以下列举了几种常见的并且非常重要的证据类型。
- 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又称为明确无误或者不容置疑的现场物品或目击者陈述,这些都能够表明某个行为发生过,并说明其性质与情节。例如:DNA检测结果、视频监控录像以及目击者所提供详细描述等。
- 印象笔录
印象笔录一般由警察根据询问记录嫌疑人口供而成,在法庭上也会出示给陪审团进行参考。虽然不能作为单一可信度高级别充足材料使用但可以视情况做辅助阐释之用。
- 银行账户信息和资金流动记录
银行账户信息以及相关交易流水线索往往包含着大量便于追踪分析查实真相区域内外各类主体间互通金钱产业链条数据, 如果配合其他调查手段, 可能揭开一个复杂网络环境下涉案对象/组织之前后联系模式方式.
以上三种形式仅代表部分形态多样化当今社会已经广泛应用到司法领域取得良好效果成功改善旧时盲点强制自白司命率极高问题 。如何更加完善科学系统地保障民众公平正义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并尝试解答乃至持续优化进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