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知名演员张小斐在北京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传唤。同一天,她通过微博发布了“我已经到达派出所”的消息,并称自己会积极配合调查。这则新闻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留言表达支持和担忧。
随后的几天里,“张小斐”成为热搜话题之一,在网络上掀起了讨论高潮。有人认为她是受害者应该得到正义;也有人质疑其道德品质并指责其违反法律红线。
然而无论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没有逃避、毁灭证据等情节且案件性质较轻的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即使身处舆论风暴中心, 都不能绕过司法程序去做决策或发表评论.
那么什么是“北京市公安局采用强制措施”,以及什么时候需要使用?总体来说,“强制措施”包括羁押、监视居住、扣押和逮捕四种类型。“羁押”通常由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依据《刑诉》第六十三条申请执行; “监视居住”, "扣留" 和 “逮捕” 制度更加复杂 -- 谈不上简单明朗.
接下来就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没必要盲从某些观点 -- 更谈不上给任何个别事件打预防针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