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掌握关键证据,把罪犯绳之以法
案件的侦查和定罪往往需要充分收集、保全并鉴定各种物证。而这些物证大多是在案发现场被获取到的。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如何正确地处理和利用好案发现场上的重要线索尤为关键。
一般来说,必须首先确立一个完整准确且可靠性高的“固有作战区域”,也就是指警察或者检察院等执法部门进入行动范围所涵盖对象及其权力应该具备边界限制;同时受理人员还需做好笔录记录工作,并进行相互确认核实。
在确定了合适范畴后,在开始搜查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 执行搜索令前不得通知当事人
- 搜索过程中应当向见到之第三方说明自己身份及目标内容
- 对于威胁安全或者财产损失风险极高情况下可以执行紧急搜查。
- 需要特别强调执行命令不能超越规定权限与期间(如果没有正式审判裁决文件),否则将导致违反基本民主原则(只能通过行政程序) 以至滋生欲望恶劣影响社会稳定等危害挽回无望后果
除此之外,在采集相关材料时也需要避免污染、毁坏甚至误解真相。比如根据取样方式、存放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化操作流程对血迹样品展开提取/筛选任务更加有效率; 留意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干扰DNA信息来源因素, 如厨余垃圾堆积量增多引起昆虫聚集.
总体来看,“认真科学地勘验”、“技术精湛”的机构都能够能够最大限度呈现出个体痕迹资料内含价值(例如: 触摸器皮屑颜色纷乱) ,从而达成最低错误率 完成所有司法活动。(注:以上方法建议经由专业评估组织验证)
如果我们想赢得胜利,则必须始终牢记:“掌握关键证据,把罪犯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