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言关键,刑事必审”——探讨刑事诉讼中证人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因缺乏足够的证据而导致案件无法定罪或者被迫撤销起诉等情况。其中最为常见的原因是由于警方、检察院和律师对于收集和运用证据不当所造成。
在这些问题中,“没有可信度”的“口供”占了相当大一部分。那么什么样的口供才能视为有效呢?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指认犯罪嫌疑人并不能作为单一有力且充分之依据, 除非与其他相关材料形成补充说明、彼此互相佐证才可以使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多数涉及到命案甚至恶性伤害等较高级别类别时目击者总是比较少,并且他们通常会遭受家庭威胁以及社区压力影响, 这种个体情境下是否肯揭示真话就显得尤其复杂了. 因此我们强调应该从采取科学合理方式着手进行完善保护工作; 如: 召开公开听取意见会议;向社区居民普遍介绍知道如何做好预防准备;加大奖励线索来源制度建设.
如果某位目击者即使可能存在心理上择优效应(选择更倾向自己利益)但同时也惧怕暴露身份面对报复,则需要特殊安排接待场地保障其匿名化提供信息渠道. 同时还要注重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数据传输风险问题--比如说语音转换器将声音变得模糊不清-增强物质化反馈逻辑推演结果展示功能—针对各项具体留存记录打标签便于后期查询验证信息流溯源.
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关键回答环节时需注意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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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问询时间节点: 要考虑到任务类型规格属性同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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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式设计问题表述 : 尽量深入浓郁直观描述事件全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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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艺精湛引导交谈氛围: 必须达到平稳舒适沟通状态 , 细心聆听每一个参与对象提示符号.
总之,《Criminal Minds》里面曾经有这样一句话:“There's always a witness.” 单纯靠眼球素质去寻找‘旁观’角色未必行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