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某知名企业高管因涉嫌贪污罪被警方带走。但是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该高管向法庭提出了取保候审请求,并得到了批准。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尚未进行量刑前的阶段(即侦查和起诉),如果案件性质较轻、社会危害小并有固定居所或者其他能够确信其不逃之虞的拘留条件,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此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无可能毁灭、伪造证据;2. 不会对他人构成危险;3. 对本案认罪态度好;4. 具备合理经济来源以及充分身份证明等材料。
而对于这个具体案例来说,由于该公司为国家级重点项目提供服务,并非一般意义上商业行为产生利益问题。同时也没有发现资金流失等直接损害国家利益的违纪问题。综合考虑后最终获得了成功通过申请并顺利回到自己固定住所进入监视居住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视期间必须遵守相关限制措施和要求,不能随意外出旅游或与他人交往聚餐等活动,否则将面临撤销暂时看护权限重新关押在羁押场所内待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总之,“暂时离开”只是一个延缓时间解决疑点是否存在“正当性”的方式 , 相应地更多责任落实至司法部门手中 , 能否从容 “归队” 还需观察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