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既可以帮助法院确立被告人是否有罪或无罪,也能让公众对司法制度产生信任感。但我们如何才能确认一个证据是否可靠呢?真相又究竟存在哪里?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证据”。简单来说,“证据”就是指用以支持某种论断、推理或主张等所提供的信息和物品。但并不是所有被当作“关键性”的东西都算得上正式意义上的“合格”犯罪现场发现物——即使看起来再怎样显著。
其次,在考虑一个可能成为有效线索(潜在控辩争议)时必须注意到以下几点:
- 该项内容与实际情况相关;
- 它不能自欺欺人地从别处移花接木而成;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会导致最终结果偏差甚至错误。
值得强调的还有两点:
- 在收集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数据误差及干扰因素。
- 准备阶段不能进行背离原始面貌改动记录、篡改存档行为——诸如此类操作将影响后期工作效果。(例如勘验笔录)
总之,在处理警方资料库内补足各项材料前,请务必思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