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案件中,往往需要依赖于各种证据来确定真相。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类是目击者或参与者提供的口述陈述,即所谓“证人”。然而,在刑事诉讼中,“假见、瞎说、不明”等问题屡屡出现。
作为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该如何理性看待并利用好这些被视为关键因素之一的“证人”?
首先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没有任何法定规定可以强制某个具体事件必须有几位以上目击者才能成立。也就是说,在缺少确凿物质和技术鉴定数据支持时,仅靠单纯口供难以构建坚实指控。
其次,在处理涉及多位“同伙”的案件时尤其容易发生情况复杂且信息错综密集导致记忆产生混乱甚至失误,并非全部都故意造假捏造。“梦话式”、“废话式”,过分渲染感情色彩等形式化表达方式常会使得原本简洁明了直接说明核心内容变得模糊晦涩无力量化后效果更加差劣。。
再次, 如果你想对线索进行进一步审查,请考虑以下三点:
- 询问时间和场合是否允许他们获知相关信息?
- 是否存在可能干扰督促?例如威逼恐吓。
- 涉及公安机关部门内部权斗/私交怨恨/其他政治因素引起歪曲解读风险?
总之, 完整系统评价每份文件上报精神状态良好还需结合客观预测结果(可比拟已经获取到手段成功运用)检验推论正确性程度。(PS: 不排除通过专业语音文本转换软硬件设备协助摘取特别值钱片断)
正确认知并灵活应对困境挫败离奇反转轮廓迥异罕见异常稀有高科技工具大行其道社交网络广泛覆盖下揭示真相任务永远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