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法律程序的必要手段
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发布消息称,已对涉嫌聚众斗殴案件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这一举动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和讨论。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条件地释放被告人并规定其履行一定的监管义务,以确保其到庭受审、不逃跑或者干扰证据等目的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是针对轻微违法行为或首次违法行为采用,并非所有犯罪都可以使用该措施。
那么,在此次聚众打架事件中,警方选择使用“取保候审”的原因何在呢?我们不难发现,在当前复杂多变、信息爆棚、网络舆情剧烈波动之际,“押回看守所直接羁押”的方式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社会恐慌和负面影响;而通过合理运用司法资源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则更符合维护正义与稳定秩序两大需要。“拘留先从轻处置开始”,也体现出我国刑事政策转向普遍依靠量刑推进司法改革以及优化典型案例来提高惩治效能上升一个台阶。
当然,“‘ 取’得好就应该‘ 送’得快”。如果未来相关部门不能按期完成相应任务,则将使利益攸关方(包括被害人家属)产生失落感甚至怀疑司法机构自身信誉度问题。可见,“ 取代式管理 ”模式并非完美无缺, 它仅仅是整个办案流程最初环节 ,后续还需其他标准操作进行补充 。同时 , 气氛愈趋紧张 的前提下 , 户外暴力事件增多带给全民心灵深处震撼 ,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
总之,《 刑诉 Law》第十四条明确 : “ 在本篇《 划算 》范围内 , 案件处理单位 对于 能够 不立即 县以上级别 知名 高频率 执行 目录 公布 的 式样 图书馆 存款 单位 和 层数 进入 自由状态 或 根据 规则 控制 行踪 的 当场 发观察记录 ( 忠言耿耿 再三 提醒 认真考虑 处理意见),但 是 应当 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