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北京某知名企业高管被刑拘并取保候审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悉,该高管因涉嫌严重违纪行为而被警方带走调查,并在符合法定程序后获得了取保候审待进一步处理。
对此事件,社会舆论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是执法机构加强反腐败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民众权益的必要措施;也有人觉得这种“针对性”的打击只是政治操作或者个别现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侵犯当事人基本权利及其他问题。
作为一个文明社会应具备最基本特征之一——守规则,“无罪推定”原则始终都应成立。“无罪推定”,意味着即使你已经接受调查、甚至看上去证据确凿时仍然享有自己辩护和虚假指控免责等基础权利。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需要通过各项制度来尽量避免错误判断以及陷入恶性诉讼漩涡当中。
就比如说前段时间发生在湖南株洲市耒阳县驾考学员李女士未果考试欲退费而遭到多次殴打致死案件(来源: 央视新闻), 由于其身份低微以及相关部门缺乏约束导致其居然四处碰壁. 法律面前所有公民皆平等, 不分贵贱.
回归到当前情况,《中国共产党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用留置措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被监察对象持极少数危害专项工作或者群众安全稳定行动重大隐患;(2) 刑事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出逮捕建议。”
显然,如果没有足够能够支撑指向该公司管理层内部非常态化违纪状况,则不能轻易将他们列入可供选择范围之内进行严厉惩戒; 如果真相水落石出后发现其中存在过错误解,则更需深挖背后隐藏风险源头所在地以期达到长效预防目标.
总体而言,“北京取保候审”事件再次告诸我们任何单位组织均需清醒理智思考自我修复能力是否趋同主流道路外的福音. 消除“黑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