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原告方为某互联网公司,被告方则是另外一家同行业企业。由于本案事关重大商业利益,并且存在证据链条不完整、数据难以核实等问题,因此被控方申请了取保候审。
随后,在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各种猜测和评论:有人质疑这场官司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复杂的政治斗争;也有人认为这只是普通刑事诉讼程序下合理应对风险而已。
无论如何,“北京取保候审”成了最近备受舆论关注的话题之一。但与其仅停留在表面信息层次进行简单较量和轻率评价不如深挖其中蕴含的内涵意义:
首先,“取保候审”的目标就是尽量减少执法过程中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并确立相对公平、公正地处理机制。如果没有充足证据直接拘捕或者强迫预付款项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比如相关公司信誉度遭到打击;员工心态恶化导致流失加剧等等。
其次,“知识产权”作为一个概念需要得到更广泛传播和推广。“依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模式显然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形势下中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所需条件——必须建设起符合国际规范要求并适应市场变化节奏灵活性高的知识管理系统才能真正增强竞争优势。(以下内容请勿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总之,在维护好我国科技进步、促进全球共赢局面上,《反侵权假冒行动计划》《专利战略》《数字乡村战略》以及其他政策文件都明确指出:“鼓励发展全生命周期服务型知识产权运营”。从长远看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里所述“构建坚持‘用改革思路解放思想’统揽区域文化资源谋求可持续转型路径”,也将对我们未来经验积累提供巨大支撑。(文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