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嫌聚众斗殴案件在北京市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多名被告因已有固定住所和工作等情况,在经过依法程序后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这也充分展示出我国司法系统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探索。
据悉,该案中部分当事人因为加入某个群组而相识,并形成互帮互助集体行动进行打砸店铺等恶性事件。随着警方调查深入推进以及物证和视频资料逐渐浮出水面,相关嫌疑人陆续被捕并移送到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然而,在此过程中值得肯定的是我们可以看到司法机构更多地考虑切实符合现实需要、且能够有效规范各类社交活动方式下可能产生纷扰事件处理方法。“拘留即罪”,不仅容易造成信息流通阻塞与资源大量消耗之外还没有明确指向谁去负责善后解决问题;反之,“从重治罪”同样无利于促进校园安全稳定局面, 还将使原本具备协商空间与改善余地变为空心节数字游戏。
基于以上认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侦查或者审查决定采用监视居住、限制出境措施必须由检察官或者律师参加。” 在此框架内选择可靠手段管辖好所有前置条件上述坊间“高风险”的场景就迎刃而解了——通过智能技术精准确定其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并预约特邀代理律师持相关证件签收委托书接受询问甚至达成赔偿协议内容沟通都可以快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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