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市公安局对一些知名企业高管进行了约谈、传唤和拘留等措施。随后,不少人被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处理。这种手段是指在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在未经起诉前将嫌疑人释放,并要求其按期到警方或法院接受调查。
当时,“取保候审”引发了广泛争议:有些认为这是政治打压;也有声音称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无需害怕。“但事实上,” 一个专家表示,“依据现行刑事程序规定,只要存在逃跑风险、毁灭证据风险等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控制手段,并非完美无缺。比如说,在执行中可能出现各种问题: 被访者告诉记者:“我因工作原因常年在外地(省份),由于与案件相关而被带回北京办理自首程序。” 在此过程中他遭遇辱骂甚至殴打。“直到第二天才能够见律师并获得正式通知单。”
那么该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呢?首先应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以及严格依纪依法执行职务;同时还应更好地维护民主权利和社会秩序。
总之,“ 取保 候 审 ”虽具备某些可操作性优点 ,但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消除操纵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