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案件中被羁押是一种常见情况。而近日发生在北京的某案件,则引起了广泛关注:涉嫌犯罪人员被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处理,不仅让其避免了监禁之苦,还能够回到家中等待调查结果。
对于这种做法,在部分民众和专业人士当中存在着质疑声音。那么,“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以及操作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需要明确:“取保候审”并非无条件地适用于所有涉嫌犯罪者身上。“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根据案情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证据是否充分等因素考虑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强制措施问题的意见》)
如果符合使用条件,则警方将依次进行以下步骤:
- 传唤
- 盘问
- 搜查住所或者其他场所
- 确认有作案嫌疑后予以拘留;否则给予轻微责令限期履行义务或者口头传谕。
- 在未满足执行逮捕必要条件时(如尚未确定追诉标准),可以采取监视居住,且需每天向指派单位报告去向,并配合接受调查活动。
通过以上程序后才可进入 “ 取保 ” 阶段 ,主管司法机关收缴相应金额作为 押金 。 获得自由但须按约束内容积极配合调 查 , 并不能随意出境甚至变更联系地址 。
从以上规定来看,“ 取代羁押 ” 的目标旨在维持基本权利平衡与同时提供有效防范手段 。 对比美国舆论普遍误解 , 户外放纵式监監 ( GPS ) 客观上带来了较好效果 , 改善蓝领阶级歧视下过重惩戒筛选概率大大降低 ; 吸毒类改革成功也吸收此项经验 .
总之,在任何一个国家内都存在复杂多变原则运转环节 . 因此, 根据相关条例正确认知" 取代羁押 " 是立足客观数量统计数据结构化产物落实 , 不只是简单替换罢役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