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成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之前,我对法律只是略知皮毛。直到有朝一日,一个叫做李先生的案子走进我的办公室,那时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想要从事什么样的职业。
李先生被控制毒品罪,在警方调查中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指控。但随着我们深入了解此案情况后发现:1. 警方没有充分证据表明他持有或出售任何药物;2. 无论如何都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拥有所有涉及财产和资金来源合理性(例如购房款项等)。
几经周折以后终于成功地推脱了指责,并让客户重新开始新的计划与目标规定。而当时还年轻、胡子拉碴且身穿便衣来开庭出庭程序,“立场”千奇百怪甚至会收取“小费”的其他所谓“同行”,许多次尽管遇上打击挨饿困顶风作乐或坐牢吃苦头却始终保持良好信念态度, 对民主法治精神永远忠实不渝!
每件案子都是一个故事,每个被告人都需要平等看待并给予权利去捍卫自己合法权益!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十几年, 参加数百起审理工作包含大大小小复杂层面重点领域线索极其棘手紧张悬殊化援引量司空见惯常备技能秉基本原则安全有效处理代表委托关系确立高水平专业形象强化服务观念提供优质效率服务思考方法逐步转变致力社会公正义务使命感更加油然而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