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未成年人面临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多。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立法措施。
首先,在刑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猥亵儿童、侮辱儿童等行为都将受到惩罚;对于涉及强奸、性交等更为恶劣情况,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相应量级的罚款或监禁。
其次,在教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应该确保每一个孩子接受平等而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同时在家庭与学校之间建立起良好沟通渠道,协同促使小孩们身心健康地茁壮成长。
除此之外,“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业生产环境污染防治”,这些看似距离我们遥远但实则关乎大家日常生活甚至重要利益相关领域均已出台具体政策进行约束管理,其中还包括专门针对“预防青少年自杀”的相关条例。
总体上说,“最优秀公民是从小培养起来”,因此尤其需要注意落实好以上各项政策条例并持续宣传普及相关知识,让所有参与方真正意识到: “爱警醒——你我皆可做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