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捐献”是一种将器官或组织从一个人移植到另一个需要治疗的人身上,以挽救其生命或改善健康状态的医学行为。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许多法律问题和道德困境。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任何形式的非自愿、强制性捐献都是违反基本权利和自由选择原则,并构成刑事责任。因此,“活摘器官”等恶劣情况必须得到彻底取缔。
但对于真正意义上合法并充分考虑了志愿者权益保护措施后进行的“活体捐赠”,也应该在规范下予以支持鼓励。
我国《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实施全身死亡肾脏供者、公民遗属同意无异议心脏供者等特殊类型供体排队登记;核查有关机构依据相关程序出具给付证明。”同时,《纲要》第16项提出建立统一安全可靠系统解决跨省市配型难题。“黑市交易”的风险已经被有效压制下去,数据显示目前中国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大量增加(2020年达1.2万),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器官来源地之一。(注: 这里用引述方式)
当然,“生命即诚信”,在面对如此重大甚至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领域时更显得格外重要。不论作为求援方还是提供帮助方都必须接受严格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否则就会导致类似2016年南京某匹配成功案件般引发社会舆论谩骂。( 注: 引用近期新闻事件)
总之,“能不能‘动’别人?什么条件下可以‘动’?”这既牵涉智商水平高低、知情程度差异所导致误区 , 也触碰着每个参与其中各方内心深处共同存在于良知角落里 的那份焦灼不安 。 真正想清楚再行动 , 才能化解 “忧患存天理 , 宁思勿怒神 ” 中现代文明进步阶段背景下 对待客观科技变革复杂局面时常见 的 徇私枉法 乃至 自欺欺人 行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