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问题一直是社会治理的难点,而其中涉及到的毒品犯罪更加复杂。作为违反国家法律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如何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成了各级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在立法层面上,我国已经建立起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制度优良、逐步完善发展起来的禁毒体系。《刑法》规定了“非医学目的使用鸦片等能够使人形成荷花型依赖性物质”的情形构成吸食或注射海洛因等第二类精神药品罪,并由此衍生出相关司法解释与标准化操作程序;同时,《禁止非医用大麻植物及其种子进入境内外通报》也被列入联合国《单一公约》,在不断修订更新过程中增强着执纪问责力度。
其次,在执执行动方面,警察机关要通过开展摧架工作抓获嫌疑人并进行调查取证以确定案件事实;检察院则根据收集到证明材料提出指控行动,并向审判机关提交相应诉讼请求书;最后,则需要依靠司 法部门依据既有规范进行裁决处理。这样多个环节配合统筹, 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住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另外还需注意以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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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满十六周岁教唆他人参与吸食或者容留他人吸食任务量较小但高危险, 除可按 “帮助自己近亲属” 转变惩处方式外仅限于管教所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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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时代爆棚式发展,“网购易得”,手机端传播渗透至基础群众流失率日盈; 还需维持好舆论引导阵地 ,秉持信息监测系统运营常态化原则: 保密权利下移 , 更视同当务之急 .
总而言之,在当前新技术快速普及背景下,“零容忍”、“无死角”,始终是我们针对恰特别类型追究义务主题 的執斔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