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发布消息称,涉嫌严重违纪的官员张玉卓已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这一消息引发舆论热议和对于“取保候审”方式的关注。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中,对于符合条件但又不能或不必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并要求其按时到达有关机构配合调查等程序性行为。
那么,“取保候审”与其他强制措施相比具有哪些优势呢?首先,“拘留、逮捕”的限度较高,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应用;而轻微违法、初次作案、缺乏足够证据支持起诉等情形都可以适用此项针对个体权利更加尊重和社会成本更低廉节约资源之处置手段。其次,“即时收网”的效果并不总是最好,因为当警方除去目标主体外还需搜集大量相关线索及确凿证据才能完成立案以进入司法流程;同时也可能存在误伤他人风险。“提前介入式管理模式”,则可避免上述问题出现,既能顾及治安稳定维护,也使得知晓自己身份暴露后仍然选择归来向政府交代贡献信息者增多。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新闻报道未经核实而直接给予被告人以极坏影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致使平反显失者……应当赔礼道歉”。因此,在面临类似事件报导时我们需要理性地看待真相,并排除过度渲染及带偏色彩表述。
总之,“从长期考虑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当前正日益获得全球各国共同青睐;如何通过完善有效运转现存框架打击非常态化环境下各种类型罚款游戏变通行径将愈发显示出格外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