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自我辩护。而这种权利是由“无罪推定”的原则所保障的。因此,在刑事审讯过程中,律师需要遵守相关规范和程序,并力图证明被告人的清白。
首先,律师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并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并有效果的策略和方法来为当事人作出最好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其次,在庭上表现也非常关键。一方面应该注重控制言行举止及肢体语言等细节问题;另一方面还需做到善于发问、引导询问以及坚持己见等能力才能更好地达到目标效果。
除此之外,在诉讼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基本权益同样十分必要——比如说拒绝不正当调查手段、申请取得有利信息资料等行动都可以协助客户减轻痛苦与压力,并使他们感觉到公平性與正义性得以完备执行下去.
总之,“无罪推定”旨在向社会传达一个信号:只有确凿显著足够数量資訊已经确定某个事件结果时,我们才可能认为相应责任者已经成立. 这便是司法机构秉持着「反指控」精神处理所有涉案纠纷与互动活動时所追求打造出来核心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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