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需要依靠充分、确凿的证据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这些证据往往并非孤立存在,它们之间互相关联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首先,在收集取得一项重要物品或涉及多个嫌疑人时,警方会通过勘验现场、询问当事人等方式积累相关信息。然后将其记录下来并生成笔录作为初步佐证。
接着,在进入审查阶段前,公安机关通常还需开展抓捕与调查活动以获取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的新线索,并对已有线索进行深入挖掘核实。
此外,在审理期间也可能出现第三方提供情报等形式产生附加性质不同于其他考虑因素但仍起到推断目标行为意图影响效果较大且欠缺办理程序规范化检测手续(如追逃工作)。
最后,则是采用各种科技手段进行鉴定测试以达到印确认定某类物品或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甚至身份认真效果完成补全表述义务任务。(例如:DNA比对)
总体上看,“从头打造”一个完善有效且合乎规章制度法例所要求符合司法原则又能够承担支撑指引判断思路帮助裁决者精准做出评价结论决策越来越成为未来改革优化必须着眼谋篇布局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