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就是如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要确认一个人是否犯了某个罪行,就需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支撑指控。
那么什么是“证据链条”呢?它通常包括四个部分:首先是物证,比如现场留下的血迹、工具等;其次是口供或书面材料;第三种则为鉴定结论和专家意见;最后还有当事人陈述与调查取得其他相关信息。只有这些环节都能够相互印证并且紧密连接在一起才能构成完备的“认定依据”。
如果其中任何环节出现遗漏或者不可靠情况,则会导致警方无法形成连贯性思路、检察机关无法找到确凿有效指控点等影响诉讼结果及社会公信力事件发生。
例如,在处理涉嫌盗窃案时,“偷东西”的时间地点应该明确(即物品从哪里消失),加上目击者提供线索去获得更多细节描述,并通过录像监视器收集视频资料进行对比来锁定嫌疑对象。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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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没有清晰记录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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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说话含混模棱两可,不能确定真正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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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监视器捕捉范围辽阔,也未必可以直接抓住重要数据.
因此我们看到很多类似消息报道: “由于办案单位赶时间/缺乏经验/懒惰散漫”,所以没能全面采集和保管好所有可能作为谋杀主体身份确认依据都样本。“错怨打压”, 司法误判将给民间带来恶劣示例——尤其针对自干预权利 (高强度施压) 的风气日渐浓郁 .
总之,在审理期间"断章取义", 建议各位参与司法活动同仁们注意保持客观态度 , 吸纳足量合格原始素材 —— 甚至虚拟排除不符合标准试图制造舞弊空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