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器官移植已经成为一项常见的医学手段。但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存在着违反人权、利用贫穷等问题呢?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对此进行探讨。
首先,在国家相关政策下,只有亲缘关系和夫妇关系可以进行器官移植。而且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得到受赠者书面同意方可实施。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购买人体组织、器官及其产品。
然而,在现实情况下仍会发生“黑市”交易的案例,造成了巨大社会影响和医疗风险。“假借互助服务费”、“高额补偿金”的方式使伪装者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寻找愿意出售肾脏等内脏的无知群众,并诱导他们前来参与所谓“志愿”。
如果因此产生纠纷,则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涉及民间借贷抵押物收回后归属问题引起的歧义,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或按规定认可文件确认机构申请调解;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向适当审判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同时,《广告法》明确表示:“禁止使用虚假内容误导消费者。”如若企业制作并播放虚假广告时被检测到,则依据该条款处以罚款金额可能达数万元至百万元之多。
总结:活体捐赠具备重要价值性和道德性特点。除了遵循国家监管程序外,请勿相信网上忽悠式招揽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