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而又常见的司法手段。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对某知名企业高管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那么什么是“取保候审”,它为何成为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最基本、也最经典的强制性防范措施之一?
首先,在刑事案件调查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逮捕或者羁押等强制性约束手段,则需要符合严格条件,并由检察机关进行批准后方可实行。而相比较于这些极端方式,“取保”则更具灵活性和操作空间。
其次,“去留自由”的特点使得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继续参与正常生产、工作和家庭生活等各种社交场景;同时监视居住期间还可以接受心理治疗以消除情感压力带来的负面影响。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上述限制时应该坚持依据中国现有相关立法精神原则并确立权责分明原则,不断完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职权问题; 否则,将无异于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 别 对 犯 罪 嫌 疑 · 被 去 案 · 的 公 官员 或 高级管理团队 实 施 打 击 , 进 行 态 度 式 干 预 或 维 护 利 益 , 必 须 受 到 法 律 的 惩 处 。"
总之,《刑事诉讼法》赋予权利给警察部门根据现实情况酌情运用这种预防紧急处理办公方式 —— 在避免侵害当事人基本权益前提下尚未确定是否起诉目标对象时暂缓禁止其出境甚至进入某些地区(如证言勘验所在)权限收集足够能量所有线索后再做深度审核加速结案进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