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犯罪嫌疑人被采用了所谓的“取保候审”方式。北京作为我国首都,其实施这一制度更是相当频繁。
在此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和思考:第一、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启动该项机制;第二、“取保候审”的优缺点及应对之策。
- 启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涉嫌轻微刑事案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逮捕又不必拘留时”,可以采用该项机制。但具体到北京地区,则有以下几种典型案例:
(1)非常规手段导致逃脱公安侦查 比如通过伪造身份证等假材料使得自己摆脱警方管辖范围,并且无法联系上本人家属等。 (2)卷款潜逃 以各种理由出走并且带着相关资金跳过境外大门(通常指香港、台湾等),进而避开司法追究。 (3)紧急性事件处理 例如突然抛弃新生孩子后消失,或者发现重要证据可能被毁灭无形时需立即约束相关当事人。
以上三类均符合起码一个标准:存在风险性极高而不能直接放行。“取保候审”的主旨就是尝试最小化社会影响力,并确立正义原则。(文章剩余内容请见markdown格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