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一项重要的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在家中或指定地点进行监管、限制出入境等方式实现适当约束,并且强化社会管理服务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这也就意味着,“取保候审”将不再成为一个让人闻之色变的词汇。
此前,在中国刑事司法领域中,《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多种预防性措施——其中包括羁押、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手段。而很多时候,“羁押”的代价太高昂,使得相较于其他形式来说,“取保候审”更加常见。
然而过去几年间发生过类似“陕西女孩神秘死亡案”,以及因为反腐败行动导致大量官员受到惩处所带来连锁效应引起广泛关注后,有些情况下由于缺乏有效约束与管理控制便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面对如今越来越复杂严峻场景下维稳工作需要求提高精度与智能程度。“采用新型技术手段开展网络空间治理”、“通过打造‘天网’系统建立覆盖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警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开放数据接口通道”,都已经逐步地走进我们眼界甚至开始落地执行。同时还可以看到:“专业化分流批捕环节涉及非正常渠道收费问题明显”。
从这个角度上考虑, “在家庭环境中进行限制自由”的做法既可避免被告离职影响生计, 也促进了基本权利尤其是私密空间权利得到尊重;同时则为确保整个程序运转顺畅奠定坚实基础, 消除任何可能给外界传递错误信号或者误解加剧舆论压力风险隐患--即特别针对那些可能具备敏感信息背景但未必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证据链条完整没有直接证据支持无需耗费巨额时间物力财力成本调查核实确认是否真正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在改革深入推进之后民主法治思想愈发浓厚并寸步不离. 因此正确处理好快速便捷办理案件原则方面同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