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时,除了商品或服务本身的价格之外,常常还会涉及到一些额外的费用。这些额外费用通常被称为“附加费用”。那么,在法律上,这些附加费用是否合法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国内相关法律规定下,“虚增”、“强制消費”等手段均不得存在。也就是说,商家不可以通过提高其他名目下收取客户钱财来谋求利益。
其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附加服务”的定义必须清晰明确,并且在合同条款里面进行详细说明和约束。“绿色环保包装”,“优先配送”,以及吸引消費者关注度更高实现销售量突破口号类似语句并无助于确定义务内容。
最后要注意:如果商家对所谓“附件服务”的描述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则不能作为向顾客收取任何形式衍生物价值(如餐桌预留位、充电宝租借)根据。否则可能导致违反《广告法》以及民事诉讼风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