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某知名企业高管被警方带走调查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又一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这个案件中,无论是涉及到企业内部人员违规操作还是对于职务滥用等问题都需要接受严格依法制裁。
作为执掌国家刑事司法大权的机构之一——警察局有着非常重要和不可替代的角色。而在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过程中,则离不开合理运用“北京取保候审”手段来有效打击各种犯罪行为。
据悉,“北京取保候审”可以认为是指当疑似或被证明存在涉嫌触犯我国相关法律条款时,在尚未经过完整检验情况下就将其暂时限制自由(即拘留),并通知相应亲友进行监视居住直至完成配合调查工作或者进入诉讼程序阶段,并确立更具体处理办事流程标准以及详细步骤。
然而值得注意地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提出:“因轻微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可能影响上述目标达成但危害较小, 且已采取消除危险隐患措施仍需强化预防干预, 可根据本章第四节规定给予行政拘留”。这表明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所有类别汇总纠缠其中,并应该区分清楚每一个环节所牵扯到具体内容范围和逻辑思路连贯性等方面考虑周全;否则容易导致误解甚至偏见产生从而损失羸土利益同时增加混乱风险系数。
最后再回归到前文提及那起事件上来看——如果没有荡清黑恶力量、压缩腐败空间、推动改革发展促进良性竞争等多个意图落实执行下《中国共产党廓派建设三年战略计划(2018-2020)》精神框架支撑,则此次成功抓捕也只能算做雨打芭蕉般浮于表面效果;换言之,“北京取保候审”的核心价值主张必须紧密结合当前新形势下深化改革跨足发展两大任务去突显优先级感并真正服务好百姓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