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也越来越多。那么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应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呢?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了未满18周岁的人是不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量刑事责任能力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不到18岁仍然可以被追究相应程度上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在16-18周岁之间,并且实施恶劣性质较大、危害性较高或者故意杀人等特别严重案件时,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认定其具有全部或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惩处。
此外,在14-16周岁之间并实施其他非特别严重犯罪行为时,则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分;而如果是出现轻微伤害、盗窃等普通案件则只可能得到警告以及家长监管等方式进行处理。
无论怎样都不能忘记一个原则:针对少年要尽量保护他们受过错影响因素带来损失,并通过教育引导改变他们错误思想观念去修复心理健康状态和道德品质方面存在问题。
总结起来就是我们在考虑儿童青少年司法审查标准与程序制度建设时, 应避免简单地将“权利”向前推进作为唯一目标, 而要更加注重从防止违反孩子权利入手 , 打造适合中国国情 的儿童青少司审标准与程序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