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坐牢,无端指责刑事辩护
作为一个合法公民,在遭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我们应当有权利得到保障和维护。而在司法领域中,刑事辩护便是这样一种机制。
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于律师提出质疑,并将其视为“敌人”、“祸害”,甚至认定他们只会曲解案情、蒙骗陪审团以达成自己的目标。这种偏见与误解实在令人悲哀。
首先要明确的是:每个被告都享有接受有效且合理代表性诉讼程序及进行策略上防卫自我的基本权力!所谓“推崇证据、尽量争取‘无罪’”并非意味着扰乱大局或者违背职业道德规范;恰恰相反,“可靠证据论”的观点也符合真正客观分析问题立场。“游说附议、控方打压”等极端行径根本没有任何好处!
同样需要知道:“默许错误已经缺失了审判过程关键性环节”。即使某些案件看似显然错上加错之后再请专家调查导致结果发生逆转也就更能说明必须引入监察体系增强社会信任感——不管从那些角度考虑!
最后,请各位读者记住:你永远都可能面临类似境地!试问若今天轮到你离奇落网是否愿意放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