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音沙哑:“您是不是北京的律师?”
“是啊。”
“有没有时间来办个案子?”他说。
我笑道:“你这么紧急找人干什么呢?”
对方咳了两声,“我的弟弟被冤枉了!我们已经求援无门了。”
我知道自己可能要陷入另外一场漫长而艰辛的官司中去……
案情回顾
客户姓李,男性,在某夜间驾车时遭交警查获毒品,并被依法拘留。事后检验发现千分之三点五为甲基苯丙胺(冰毒),构成贩卖毒品罪。
李客户否认犯罪并表示愿意请我作为其代理人进行辩护及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手续准备
随即与该所洽谈取得相关手续资料:起诉书、证据清单等;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调取录像记录》、《延长羁押期限通知书》复制件等必要文件。
经过多轮审讯和思考后,我们提出以下策略:
- 就物证问题开展争论
- 引用涂黑口供规则
- 建立假设推断
- 寻求专业鉴定机构支持
待命至念波操刀
物证问题:
当晚扣车现场存在重大违反程序规定行为:缺失签名或盖章、未按标准填写查询笔录表格内容完整性不足以确定当事人实施上述犯罪行径的真实程度; 同时在同类授权单位常见作业区域内设置暗藏式监测装置本身也具有相应操作风险,并不能排除因此产生误差导致数据结果失真进而影响结论可靠性;
此外还需注意尸体解剖报告上记载信息是否详尽清楚,如死亡原因和方式描述是否明确,伤口形态特征及大小符合何种工具造成跡象? 是否存在其他残存指纹/碰撞损伤?
口供规则
相比于首次询问花费更少精力记住每个故事详情,二次会听从前面寄语者建议"先吐再补",但由于采用非正常询问方法(例如:电棍),使得目击者产生虚假回想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