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除了法律证据和技术手段外,对罪犯的心理分析也是重要方面之一。人性本善还是本恶?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社会学者、哲学家以及司法工作者。
众所周知,在立法过程中,大部分国家都将“自由意志”视为一个普遍存在而且可被接受的假设,并认为每个人在行动时都有能力决定是否违反规则或违背道德标准。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并非如此简单。
从生物角度来看,“基因缺陷”、“脑损伤”,甚至早期儿童期经历可能导致一个人成长后具有暴力倾向;从环境角度来看,“贫穷、文化低下、虐待等种种原因同样可能使得某些群体更容易走上不归路。”
但以上只能算作诱因与影响,并不能完全解释罪行产生的根源:“内驱”。当你思考到如果没有那份强制于他施加压力(比如说抢劫可以换钱),该怎么去解释极端情形下仍然选择铤而走险呢?
其实正常情况下每个人都会尝试控制自己出格行为:害怕惩戒带来后果;担忧失去亲友关系; 或者纠结于良心谴责等各类阻止机制...即便最终结果真相表明他们确实完成了某项任务, 但同时卡在边缘地带——“我错啦”。 能够保持清醒镇定无愧悔意就像沉淀剂般稳住精神状态.
反之 "内驱" 将排除所有其他声音进入耳朵- - 它主张采取任何必要手段达到目标, 不许留余地. 这里出现两种类型:
- 心态变异型 2)利益优先型
前者通常表示特别难治愈: 滥用药物/ 酗酒 / 自闭 / 抑郁等多乖离公共价值观肉眼可见指数高飞--堕落趋势 响应式放松(eg: 微笑杀手). 后者则多属打击效应集合(例如敛财渠道)、透支未来投资回报预测推断..
总体上说, 内驱来源复杂且需要重点调查考察. 司法系统通过引入专业顾问进行评估 (Forensic Psychologist),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