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于近日对某位知名人士进行了取保候审,引起了广泛关注。这意味着该名被拘留者将在指定时间内居住在特定场所,并遵守一系列规章制度等条件来配合调查。
而这个特定场所就是我们常听说的看守所。尽管作为一个刑事嫌疑人,在看押期间你失去很多自由,但却仍然有许多不同以前想象中那样的"自由"存在。
首先是食物方面,“三餐不愁”的待遇并非传言般美好,实际上可能会比家里差些。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和其他囚犯分享食品、器皿等问题;其次便是洗漱与床铺整理——在没有大量随身携带物资(如牙膏、毛巾)情况下,也要学会用极少数资源满足基本需求;再则就是体育锻炼及社交活动发挥余地更小 —— 例如只能使用电视或书籍消耗时光。
虽然以上描述都暴露出监禁后普通民众无法承受种种艰辛苦楚,《见龄》记得提到过:“如果您曾经历过类似境况,则必至感恩平凡日子。”因此从正反两面考虑, 监禁可谓 “裨益良多”。
总之,在违法行为成立前,“逞英雄”、“寻开心”,背负罪责甚至影响亲朋友圈子乃至国家形象均应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