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否知道其行为的违法性是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被告人不知道其行为是违法的,则不能构成犯罪;反之则可以定罪处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某些常识性的刑事规定并不了解或者存在误解。比如说,“私闯民宅”、“走私毒品”等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但有一些公民却可能因为盲目相信谣言而去尝试这样做。
此时应该提醒大家:无论你听到什么“奇怪”的说辞,请务必遵纳国家相关规定和制度,并且认真学习、掌握基本刑事常识。否则就会像许多曾经以身试锋过程中那样——付出沉重代价!
近年来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类似事件发生:
2018年9月5日晚间7点左右,在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小区内发生持械抢劫杀人案件!两名男子涉嫌深夜进入受害者住所进行抢劫,并将受害者置于死地逃离现场 。。。。
2019 年1月13 日下午2点30分左右, 长春市二道白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在长春市二郎街江北花苑门口路段附近一天桂牛肉店旁边, 发现了一具女尸......
这些惨剧背后或许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特征:凶手们没有正确理解他们正在进行何种非法活动及其中包含哪些风险与后果。
再次强调:“未知情可免责”,“已知情须承担”。任何形式当然权利都需要配合相应义务与责任。“普通公民”的角色终究还是归结至社会秩序参与方之列,请勿轻视各项制度意义及安全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