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如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这就需要依靠法庭所收集到的证据。但是,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之前,往往会发生一些争议和纠纷。
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民诉法》及其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解释文件关于“认定犯罪事实和证明责任”的说明,“指控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换句话说,在未得到充分足以推翻公诉机关指控或者辩护人提出异议并经查明属实后的情况下,并不适用由被告自己负担全部或部分举证责任。
同时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 不能追溯性地否认已经作为基础而存在于卷宗材料上面试记录;
- 没有能够强制他供述某种与本身利益相背离内容(例如:对其他无关联威胁);
- 取得物品时尚未进入涉及隔离状态;
此外,《刑事诉讼法》还特别要求了若干重要原则:
- 原则上只采信直接知观察能力捕捉到目击事件真相标志性表象形式展开调查检验。
- 必须坚持客观立场处理好各类因素影响评价结论可能产生偏见问题, 3, 要建立起合理有效保险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工作,
总之,在整个过程中都必须始终坚持“谋求真相”的精神原则,并在其中落实成具体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