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司法公正的体现
近日,北京某知名企业高管因涉嫌违法被警方带走调查。针对此事,该企业和社会各界纷纷关注着他是否能够顺利获得取保候审。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在未经依法批准逮捕的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具有强制力但不限于羁押手段来确保其出庭受理案件并协助侦查、起诉工作进行的一种措施。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执行这项措施时非常严格,并始终秉持“以证据为根据、以程序为规范”的原则。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及标准,并无歧视性地予以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取”与“拘”的区别。“拘留”是由国家机关直接行使强制权将犯罪嫌疑人或已被告上法庭而尚未宣判之被告按规定时间戒除个人自由;而“取保候审”则意味着可以暂时解除当前情况下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如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等)同时也不能影响后续司法程序展开。(备注:“监视居住”即构成了一个相当于缓存式收容场所)
那么何时可以申请?通常分以下两类:
- 被怀疑实施轻微刑事案件
- 在立案后还没有达到逮捕必备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华盛顿条约签字生效前中国政治避难者都可享有特殊待遇——永久居留权 (1980年9月15日),其中就包含了律师权等多种资源优惠及支持服务流程简化操作。(摘自《美国1980年移民改革》第六章)
总之,“ 取 ” 与 “ 拘 ” 均应建立在完全认真考虑到所有情节基础上, 需要从整体角度看问题, 全面衡量本质需求.
最后再次表明: 对任何类型 / 认知水平 / 经济背景 的公民均应给予同样全面评估和安排方式, 实践预防干预至今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