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道路交通拥堵和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严格执法、惩治违规行为成为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不可或缺的一环。
其中最常见也是影响最广泛的就属于“违章停车”了。尤其是在繁华商圈、办公区等场所,“占道经营”现象越发普遍。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已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将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能按照本条规定办理手续而需要暂时停放时,可以先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得到许可后暂时停放;禁止以下行为: (五)未经允许,在标线外超过限期搬移设施或者设置器具妨碍正常使用; (六)其他妨碍正常使用道路设施和防止便衣查处活动情况。
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并导致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占用小额罚款”的惯例令罚款金额低廉无力震慑肆意乱停乱摆者心态;其次由于相关部门之间职责划分模糊、监管方式单纯粗略等原因使整个系统失去效率性甚至滋生腐败风险。
如何解决这些困境?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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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罚金数额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虽然针对各种类别财政收支制度作出了相应调整, 但根据2016年北京市发布新版《北京市代价目录》,私家轿车只需支付50元-200元不等即可自由穿插立体式电子警察监控区域内任何一个角落。“价格太低”,反倒起到逼良造枉之效果: 不少司机宜付10块钱取回被锁铲挖捣毀计费牌/清雪工具箱 等物资更换前格口 ,他们愿意花更多时间考验运气试图找空位。” 因此建议提高相应罚金水平, 给予权威带来压力同时引导司机文明合理竞争。(参考案例: 上海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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