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你的个人信息,从法律角度出发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设备的广泛应用,我们越来越依赖于网络来获取各种服务。同时,在使用这些服务时也会产生大量的个人信息。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我们个人隐私权利受到威胁和挑战。
为了保护公民在数字世界中享有合法权益,在我国颁布实施《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相关规定后,加强了对于用户数据、通讯秘密以及其他关键性数据资料进行监管与管理。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要求企业不得收集无关紧要或超过必要范围所需之外其他客户身份证件号码等敏感信息,并将其作为交易条件;此外还需要告知客户自己采取何种措施防止上述行为造成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电子商务条例》则进一步细化了公司收集、存储、使用顾客信息方面所需遵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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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本人同意:未经事主书面授权或同意, 不得搜集他们姓名, 地址, 身分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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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目地: 搜集個資時須說明為何這麼做(例如會員資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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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範圍:除非與業務發展相關否則禁止向第三者提供顧客個別特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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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響對象權益 : 經常被忽略卻實屬重點部分; 如因洩漏致使財物損失情形下可以追究業者負責.
最后,《网络安全法》就更加具体注重确立平衡好各类机构间共建共治新型政府运营模式:即一个由多元机构参与组成具有高效专业调解功能平台 —— 数据处理员(DPO)制度 。据该项制度内涵 , DPO 是指财富内容所有单位选聘 的核心资源 . 它基础前置 吸纳 多学科背景精英 , 成员 包含 工程师 伦理 学家 维 护 市场竞争力 分析师 和 法 律专家 , 将以技术手段结合诚信约束 实现 对民间数 目处理流程 控 制 规 范 .
总体看来,“少收/勿问”、“可撤销”、“限公开”都是符合当前我国计算环境下线上活动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