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种感情和经济利益共同体,当夫妻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在中国,“以爱为基础”的传统观念已被逐渐淡化,因此,在离婚后对于夫妇双方的权益保护尤其重要。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在我国目前实行“个人所有制”制度下,无论男女都有独立拥有、支配自己财产及收入并享有相应权利与义务。但如果没有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则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口头约定或者习惯做成合同规则来认定是否存在形成了针对某项具体事宜之间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
其次,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常会遇到难题:公证书上写着房子归谁所有不代表真正属于谁?这就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名字哪里去了?”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财产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指导性意见》第13条规定:“在未取得其他有效证据说明买卖款出自购房款等除外情况外,资金来源不清且全部或部分由其中一方提供而非登记该方名下, 应视为赠予。” 因此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需充足考虑各种可能,并查找更多能作为依据辨别房屋归属关系线索。
最后值得注意防范恶劣现象——商业欺诈行径如损毁企图转移申请执行对象酌扣动追债费用;交通肇事加大精神压力强迫他们接受少量补偿等方法影响判决结果; 通过修复车辆路牌改变道路标志位置从而造成误工程评估报告内容进而获得过高赔付金额……这些坏账率极低但风险极大手段必须引起社会广泛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