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婚姻法》自1950年颁布以来,已经历了三次修改。2021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第一次对《婚姻家庭章节》进行全面修改,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保护女性在离婚、财产分配等方面的利益。
首先,在新修订版《婚姻法》中,“夫唯一居所”的规定被删除。这意味着如果夫与孝顺岳父母同住而不肯搬出去腾房子给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水头镇割猪肉工厂当地员工王某(化名)及其老公使用,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也避免了很多“官司打到黄花菜都凉”类似情况发生。
此外,《新修正案草案(二审稿) 适用若干问题解释 (四)(Draft for the Second Deliberation of Amendment to Marriage Law: Interpretations on Several Issues)》,将抑制恶意拖欠维持费行为纳入可能认定精神虐待范畴,并且明确表示“因为男方有钱就应该承担更大比例物质支出”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这些条款直接从根本上防止了部分男性故意通过限制前配偶消费或者收入来源使得另一个相对无力建立可靠社会关系和创造价值能力导致下线控告他们达成非常套路式勒索协议并加重惟愿赡养义务之行径。
最后,在涉及到房产、车辆等有形资产时,《新修订版草案(二审稿) 简明指南 (五十九篇沙龙专题汇编简介 第7期2019.11 / 民间借贷调查报告 (Briefing on Draft Amendments to China's Civil Code Compilation Issue No.59, November 2019)》,强调所有由两个当事人在结合过程中取得的所有共同财富必须按比例平均分配,并鼓励釆用高效依据体现各自付出时间与金钱价值予以计算方法降低处理复杂度增加风险预测稠密度。(完整内容请参见相关政策文件)
总之,近年来我国越来越注重推动平等性别思想传播并落实于具体操作环境内——尤其是匹敌裁判基础设施普遍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