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犯罪问题愈加突出。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在适用刑法时有一些特殊规定。
首先是“免除刑事责任”,即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儿童不负担刑事责任。但若该儿童实施了十分恶劣或者极其危险行为,则可由家庭、学校等单位启动保护措施,并接受心理辅导和教育。
其次是“减轻处罚情节”。对于16-18周岁之间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
1.初犯;2.案件性质较轻;3.认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损失;4.能够取得家长或监护人谅解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如改变原来需要执行监禁、管制等惩罚方式为缓期执行、少年看守所管教等方式。
然而也要注意到,“免除”和“减轻”都只针对行为本身构成是否违反了某项法律规定进行考量,并非完全依据当时处置该类事件所需求证明标准就断言此前程度已经达到触碰立即生效界限。因此我们应提高警惕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更多地预防孩子们可能面临各种风险与困境。(字数:32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