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位公众人物或者重要嫌疑人被抓捕后,往往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近,因涉嫌性侵案件而遭到通缉的知名主持人朱之文在境外归来,并于3月25日晚上被警方带走调查。随后有消息称他已经获得了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决定书和取保候审决定书。
对于这样一个事件,在讨论中除了情节本身更多地是聚焦在“为何能够出国?”,“是否正常接受法律程序?”等问题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取保候审”是我国刑诉法规范下比较特殊的措施之一。相对其他预防性措施(如逮捕、监视居住等),它具备限制权利少且办理手续简单快速两个优点。
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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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有效约束某些行业背景深厚、财力雄厚甚至跨界政商间流动灵活度高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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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期间可能影响其工作生活以及家庭成员合理需求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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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违反相关规定则惩罚力度相对较小。
那么面对以上种种困境应该怎样解决?
针对第一个问题,《2019年司法解释》将新添可执行式交付担责方式——即通过电子邮件、平台传输信息系统发放送达证据材料和提醒义务令并收回几百万元财产进行补充说明。(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28771.html)
此外加大基层派驻检察机构建设同步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分析机制,从源头堵塞风险化解漏洞。(https://mp.weixin.qq.com/s/xDp5HsOQWx4A8IhLbZiHYg)
再次就第二个问题而言,则可以考虑增设民生服务窗口或指导单位根据实际情形采用差异化管理方式予以配套处理。(https://news.sina.com.cn/c/2020-03-30/doc-iimxyqwa4132626.shtml)
最后,则可以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停止参加各类评选表彰 和享受荣誉待遇; 并结合当前科技条件下开展线上敬请谷歌海报发布承诺撤销网站首页推荐链接 ( https: // mp.weixin.qq .com / s?__biz = MzAxN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