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对一名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在48小时内将其刑事拘留。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纷纷呼吁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
据悉,该名被拘留者系某公司负责人,在未经正规渠道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开展非法融资活动,并且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进行立案调查后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针对此类经济领域违反相关监管政策、危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已成为当前司法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目标出发,《证券期货投资互联网平台管理暂行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及其他配套文件相继实施或修订完善。
与此同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必须充分考虑到治理效率与司法公正两个因素间的平衡问题——即既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确保惩治力度落地生根又不能损害当事人合理权益;既要尽可能避免漏洞缺口导致恶意逃底现象再次爆发又不能滥用职权影响形象信誉。
总而言之,“北京取保候审”这样积极应对有组织非常规性走私和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石油产品走私方式所产生种种社会问题是一个好消息:说明我国正在趋向更高水平上建设现代化普惠全覆盖型金融监管系统并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能进而促进长久可持续战役胜利完成最后定格“中国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