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法律底线不容挑战
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通报称,已对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的犯罪嫌疑人郭文贵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于11月17日将其从美国遣返回我国。随后,郭文贵被带回北京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此背景下,我们看到了一个关键词——“北京取保候审”。这是指当事人在经过讯问、调查等程序后,在未获得司法机关批准逮捕之前由警方暂时监视居住或者限制出境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对于像郭文贵这样涉及重大案件和危害性极高的情况,则需要严格执行该项措施。
实际上,“北京取保候审”并非新鲜话题。“90年代初期就有规定”,但长时间以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普及开展。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可用拘留所管教、指导社区服务场所居住等方式限制个别被告人自由;若可能发生重大风险则应采用拘留。”
那么何谓“可能发生重大风险”?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首先要考虑到当前中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压力与内部安全稳定问题相互交织影响。“颜色革命”的思潮正在渗透入我国甚至政治核心圈,并试图推动分裂活动加剧地缘紧张形势;恐怖主义沾染成分不断通过网络化手段传播引起社会混乱波及整个东亚地区……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巨大威胁现今中国特别是中央领导团队管理秩序合理有效运转需求必须牢记防范意识身处其中本身就意味着面临更高程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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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