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始终坚信每一个被告人都应该得到公平和合理的审判。在中国这样一个正在不断前进的国家中,在司法制度逐渐完善、普及程度提高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以“讲求证据”、“重视程序”等基本原则来保障被告人权益。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尽管有着严格规定与标准化操作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最高检关于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控辩双方意见书》等多部相关文件也对审判工作进行了明确界定;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譬如地域差异、个别官员执政风格),还是会出现某些错误或者偏颇。
面对这种情形下,“反思评价”的态度显得极其重要:既能够协调当事各方利益关系,又可以发现问题所在并加以改进优化。“过错放大说”的想象空间只会增强社会羸弱感,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当然,在目前局面下仍存在某些不足之处。例如庭审期限延长、取证手段滞后等阻碍效率提升;再比如少数干警主观意志用心良苦打击违纪行为时缺乏常识性认知锅补齿轮推动机制,则容易导致涉嫌侵权事件上演 。总体而言唯有横向质量监测机构建设稠密完成批复任务, 打通服务链条, 坚持精品战略 ,拒绝将时间与经验消耗殆竭 才能避免类似失误屡禁不止 。
回归初心,“自由开展”,就像北斗星般指引我们走向明亮未来!